储卉娟在《说书人与梦工厂:技术、法律与网络文学生产》一书中,以深入的社会学与法学交叉视角,剖析了网络技术如何作为一种基础性力量,深刻重塑了当代文学生产的形态、规则与生态。其中,网络技术服务不仅仅是故事传播的渠道,更构成了一个动态的、参与式的文学生产系统的核心引擎。
一、 技术作为基础设施:从“说书人”到“梦工厂”的转型
传统的文学创作类似“说书人”模式,作者是单一、封闭的叙事中心。而互联网技术——尤其是Web 2.0时代的交互平台、即时发布与反馈机制、大数据算法以及便捷的支付系统——构建了一个庞大的“梦工厂”。这个工厂里,技术提供了最低的创作与发布门槛(如文学网站、移动App),实现了作者与读者的瞬时连接。创作不再是孤独的倾诉,而是变成了一个在技术平台上实时互动、共同编织的“梦境”。读者通过点击、订阅、打赏、评论等数据化行为,直接参与了作品的走向甚至世界观构建,技术在此将读者从被动接收者转变为活跃的“产消者”。
二、 法律与规则的适应性博弈
技术带来的革命性变化,必然与原有的法律和行业规则发生碰撞与调适。储卉娟敏锐地指出,网络文学生产催生了一套全新的、基于技术的“民间规则体系”。例如:
- 版权形态的演化:从传统的纸质出版版权,到电子订阅、章节付费、全版权运营(IP改编),技术使得文学作品的变现链条极大延长和细化,也使得版权归属、收益分成等问题空前复杂。法律在应对网络文学的连载性、互动性以及衍生开发时,常常显现出滞后性。
- 契约关系的革新:作者与平台之间通过点击率、月票榜、全勤奖等算法和数据化的指标,形成了一种新型的弹性雇佣或合作关系。这种关系既激励了海量生产,也带来了创作自主性与商业约束之间的张力。相关的劳动权益、著作权合同法律问题随之凸显。
- 内容治理的挑战:技术使得内容审核的规模与速度呈指数级增长,自动化审核与人工审核结合成为常态。关于“净网”、“自查”等平台内容管理实践,如何平衡创作自由、商业利益与合规要求,构成了技术、法律与平台自治交织的灰色地带。
三、 网络技术服务的双重性:赋能与规制
网络技术服务呈现出鲜明的双重特征:
- 赋能性:它极大地解放了文学生产力,让无数草根作者获得了表达与谋生的可能,创造了如“起点模式”这样的产业奇迹,并孵化出覆盖影视、游戏、动漫的庞大IP产业链。技术是这场平民化文学狂欢的基石。
- 规制性:与此技术本身也是一种隐蔽的规制力量。算法推荐决定了作品的曝光度,数据库架构限定了作品的分类(如“男频/女频”),用户行为数据反馈无形中引导着作者的创作选题和叙事节奏。平台通过技术设计,实际上在塑造着文学生产的格式、标准和价值取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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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卉娟的论述揭示,网络文学生产已远非单纯的“写作”,而是一个由网络技术服务奠基、法律规则不断跟进调适、市场动力强力驱动、大众参与共同形塑的复杂生态系统。在这个“梦工厂”里,技术是画笔,也是画布;是解放者的工具,也可能成为新形态的约束框架。理解当代中国网络文学,必须深入理解其背后那套无形却无处不在的技术-法律复合架构**,这正是《说书人与梦工厂》带给我们的核心启示。未来的网络文学生产,将继续在技术迭代、法律完善与商业创新的持续互动中,探索其动态平衡与演进方向。